- 手机:18011822007
- 电话:18011822007
- Q Q:18011822007
- 邮箱:18011822007
- 地址:东莞市各区皆有地址
东莞婚姻调查:法庭调查如何进行
来源:本站 发布时间:2026-09-06nbsp; 点击量:100
一、法庭调查如何进行
审判长宣布进行法庭调查后,应当告知当事人法庭调查的重点是双方争议的事实。当事人对自己提出的主张,有责任提供证据,反驳对方主张的,也应提供证据或说明理由。原告简要陈述起诉的请求和理由,或者宣读起诉书被告针对原告起诉中的请求和理由作出承认或者否定的答辩,对双方确认的事实,应当记入笔录,法庭无须再作调查。第三人陈述或答辩。有独立请求权的第三人陈述诉讼请求及理由。
法律依据:
《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三十八条 法庭调查按照下列顺序进行:
(一)当事人陈述;
(二)告知证人的权利义务,证人作证,宣读未到庭的证人证言;
(三)出示书证、物证、视听资料和电子数据;
(四)宣读鉴定意见;
(五)宣读勘验笔录。
二、法庭调查是开庭吗
不属于开庭。广义的法庭调查可以在正式开庭前也可以在正式开庭后。狭义的法庭调查在庭审过程中。
以下是法庭庭审程序:
第一,由书记员查明当事人和其他诉讼参与人是否到庭,并宣布法庭纪律;
第二,由审判长宣布开庭,并由审判长核对当事人,宣布案由,宣布审判人员、书记员名单,告知当事人有关的诉讼权利义务,询问当事人是否提出回避申请;
第三,进行法庭调查。
法庭调查按照下列顺序进行:
(一)当事人陈述;
(二)告知证人的权利义务,证人作证,宣读未到庭的证人证言。
(三)出示书证、物证和视听资料;
(四)宣读鉴定结论;
(五)宣读勘验笔录。当事人在法庭上可以提出新证据,而且当事人经法庭许可,可以向证人、鉴定人、勘验人发问。
第四,进行法庭辩论。法庭辩论按照下列顺序进行:
(一)原告及其诉讼代理人发言;
(二)被告及其诉讼代理人答辩;
(三)互相辩论。法庭辩论终结后,由审判长按照原告、被告的先后顺序征询各方最后意见。
在刑事案件审判中,法庭辩论之后,由被告人进行最后陈述,即进入被告人最后陈述阶段。
第五,评议和宣判。法

推荐产品 MORE+
推荐新闻 MORE+
- 东莞市调查公司:离婚共同财产2万如何判 2026-01-19
- 哪种财产属于夫妻共同的 2025-12-13
- 东莞侦探取证:遗嘱人是否可以保留一份遗嘱 2025-11-18
- 东莞私家调查:民法典对子女不探望父母咋判 2025-08-27
- 东莞侦探取证:起诉抚养费管辖权如何规定 2025-08-27
- 东莞出轨调查:帮助别人转移财产有什么后果 2025-08-13
- 东莞侦探事务所:抚养费可以直接给子女吗 2025-08-13
- 东莞侦探事务所:拖欠抚养费起诉费多少钱 2025-08-06
- 东莞婚外情调查取证:放弃抚养权孩子还需要抚养费吗 2025-08-06
- 东莞调查取证:离婚房子应该怎么判 2025-08-01


